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“创新强校工程”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粤教科函〔2017〕22号),现对我校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科研平台开展验收工作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验收范围
截至2026年4月30日到期未验收的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科研平台(附件1)。
二、验收流程
(一)平台负责人按照验收材料模板(附件2)要求,填写验收报告,整理平台申报书、平台任务书、年度考核表、财务支出明细等成果支撑材料。
(二)平台负责人所在单位根据上级文件及《广州城市理工学院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审查验收材料的规范性、真实性及有效性,提交符合要求的验收材料至学科与科技处。
(三)学科与科技处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科研平台验收要求,对验收材料进行初审。
(四)学科与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。
(五)按要求向广东省教育厅提交验收材料。
三、材料报送
请于2026年5月18日(星期一)12:00前将电子版验收材料(验收报告WORD版、成果统计表EXCEL版及佐证材料PDF版)发送至邮箱dep-kyc@gcu.edu.cn,主题注明“平台名称+验收材料”。终版材料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。
联系人:罗兰、林希佳,联系电话:36903386、36903226。
2.验收材料模板
学科与科技处
2026年4月30日